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是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升我校师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质量和水平,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继续建设双创项目与社会投资的对接平台,我校创新创业学院工作委员会举办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第三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鉴于新冠疫情影响,全校师生多未能正常返校的实际情况,之前相关工作安排需要针对现行状况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 创业追梦新征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三、活动总体安排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或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或关注弱势群体,精准扶贫,注重先进技术在不同社会领域的应用推广。参赛项目能够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社区服务、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7)“互联网+”抗击疫情,总结此次社会各界在抗击新冠疫情方面的经验,探索新的服务模式或服务创新。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方向的创新创业项目亦可参赛。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关注技术进步、社会需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本科毕业生可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不同的参赛组别。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要求,大赛分为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本科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本科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互联网+”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本科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互联网+”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若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院在校本科生。若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企业法人在“互联网+”省赛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系跨学院组建团队,以发挥专业特长。每个项目